桂林市公安局警务督察监督举报电话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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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0:00:00     来源: 桂林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

为加强对我市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举报,积极回应群众呼声,桂林市公安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由警务督察部门负责接收处理电话和来信举报投诉事项。群众举报反映我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未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可拨打0773-8995193或来信反映。

一、举报电话的受理范围

(一)反映公安机关和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反映公安机关和民警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反映公安机关和民警违反队伍内部管理规定的;

(四)其他与警风警纪及警务活动有关的。

二、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公安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对不属于公安机关举报投诉受理范围的投诉不予受理,将主动引导来电人向有关主管机关反映,依法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