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市机动车驾驶学员开展文明交通教育实践活动实施办法》(市文明办〔2013〕43号)和《桂林市机动车驾驶学员文明交通义务劝导活动管理办法》的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提升资源县初学驾驶证学员交通安全文明意识,资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过认真研究和精心组织,决定从2016年4月13日开始,在资源县开展驾校学员文明交通义务劝导活动。
在开展活动前,大队组织人员多次进行专题调研和策划,积极与资源驾校沟通协调,并向资源县驾校下达了《关于资源县机动车驾驶学员开展文明交通义务劝导活动的通知》,对开展活动的相关事项做出了细致的要求和部署;同时大队对组织开展此项活动的驾校负责人和大队协警进行了培训,使之具备带队组织指挥能力。
根据资源县交通流量和交通违法特点,目前暂定在西延中路城中路红绿灯路口、西延中路大浦街红绿灯路口两个地段开展交通劝导活动,4月13日开始每天由驾校安排15名左右学员,分三个时段,共开展三个小时的文明交通安全劝导活动;学员在劝导活动期间,主要是劝导机动车闯红灯、违停和行人不走斑马线等交通违章及不文明的交通行为。通过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能更深入的将遵守交通规则、珍爱生命的安全意识扩散传递更多人,从而在全县营造良好的交通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