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社区桂康路一小区内的柴房间,竟然存放着30个液化气罐。2016年5月31日,二塘派出所社区民警联合治安组民警查处这起涉嫌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案,查获30液化气罐,1男子被拘留。
二塘派出所社区民警小张走访时,听到一小区的居民委员会主任抱怨说,“小区内某栋某单元楼下柴房内存放有大量液化气罐,每天有人用车拉进拉出,太危险了”。收到信息社区民警立刻进行调查,经确认,该小区某单元柴房内私存液化气。
于当日晚间21时,社区民警及队员在该小区业委会主任的帮助下与嫌疑人取得联系并告知其配合对其柴房进行检查。十分钟后,一名穿黄衣的中年男子从楼上下来并满身酒气言辞充满攻击性的打开柴房让民警进行检查。经检查,20平米柴房内共存放20个液化气罐,且柴房内空间密闭常满瓦斯气体的味道并堆放有易燃物在液化气罐旁,存放条件极其恶劣。相即民警对嫌疑人进行询问其是否办有相关合法存储手续,告知其在居民区内私存易燃易爆物品且没有合法手续是违法的并按照法律程序传唤其到所配合调查。在犯罪嫌疑人极度不配合反抗的情况下,社区民警采取措施将其带回所内调查。其后与治安组民警配合将其柴房内存放的20个液化气罐和运输货车上的10个液化气罐通数扣押。
民警调查中得知,涉嫌非法储存的廖某2016年以来因店铺无法储存过量的液化气罐,故一直放在某单元一楼柴房中储存。目前,廖某已被给予行政拘留5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