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桂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市公开办函〔2022〕8号)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桂林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22年以来,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强化公安机关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在线办理水平,强化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化管理;全年通过“广西桂林市公安局网站”发布信息1231条、政策解读材料4条,公布公安机关政务服务事项482项;全年通过“桂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收到群众留言办理2901条,收到群众意见5276条,并全部及时答复办结;进一步整合公安机关各部门建立的移动新媒体,建立全市公安机关统一的移动新媒体“桂林警讯”,全年通过“桂林警讯”-微博发布信息3832条,“桂林警讯”-微信发布信息1417条, “桂林警讯”-今日头条发布信息351条、“桂林警讯”-抖音发布信息135条,提升了公安局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通过“广西公安执法公开平台”公布了全市公安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7640条;此外还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了我局交警、治安、网安有关部门2022年办理行政许可信息3289条,通过 “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布了全市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160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1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28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64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82.561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桂林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长足进步,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基层公安机关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仍然缺乏全面认识,没有形成专门工作机制,信息标注模糊,或未能将标注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布,尚存遗漏,造成信息公开的量少。二是不能正确区分或者不愿区分政府信息和警务信息的界限,公安机关的政府信息往往与警务工作秘密交织在一起,信息公开审查的数量多、难度较大,存在一些应当公开的信息以涉及警务工作秘密为由没有公开,同时因涉及警务工作秘密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量巨大,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备案存在不完整的情况。三是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种类繁杂、数量庞大、方式较多,造成了人民群众难以掌握各类不同信息的获取方式和途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公安局暂无收取信息处理费项目。
今后,市公安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重点落实“五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政府信息的涉密审查工作,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中,切实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二是提高信息更新频率,提升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的学习宣传,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政府网站和市局门户网站进行更新维护,对市局门户网站有关栏目进行调整充实,使之更好地发挥服务群众的作用。三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力争在完成工作的同时将信息公开的工作同时完成,提高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努力从“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从“随意公开”向“规范公开”转变,同时着力提高面向社会和群众的解释工作能力,引导群众正确行驶好知情权。
桂林市公安局
2023年1月28日